第五百七十六章:凤王的凤袍传说,埋葬的黑暗时代

作品:《我才不是精灵文配角

( ) 无力的挣扎。

到最后,狙射树枭也仍旧在证明了这句话的正确性。

除非它能坚挺到和挑衅比命长,比起被毒晕,挑衅会先一步解开。

无奈并没有。

它连用睡觉顶掉中毒都不行。

而最后的那一刻。

甲贺忍蛙站在狙射树枭身后,默默看着它“咽下最后一口气”。

心情一下子舒畅许多。

裁判吹哨,宣布本轮比赛彻底结束。

雾都对燕都,最终以五比三的比分画下句号。

礼花筒砰砰响,无数彩带和亮片在半空中飞舞,观众们纷纷站起身,神情振奋地鼓掌,欢呼和吹哨。

今年的夏季赛结束了。

在这八月中旬。

等到十月初,代表着绝杀局的秋季赛才会来临。

荣耀在这一刻是属于雾都队的。

所以。

哪怕是镜头,也大多锁定在雾都的众人身上。

苏茜不知何时已然清醒,坐在椅子上开心的笑着,就是脸色有些发白。

估计中暑了,这天气热得不行。

李想和甲贺忍蛙的镜头是最多的,可惜后者比较害羞,发现自己被拍,宁可压榨最后一点能量,也要隐身。

于是大银幕就成了李想一人的独角戏。

有关他的表现,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。

但经此一役,再也没人会在他的前面加个新生来吸引眼球,层次完全不同了。

燕都那边。

冬夏黯然下台,他并没有用自己状态不好,李想胜之不武来安慰自己。

输就是输,没什么好说的。

信息差本就是对战中的一环,哪有人能够算无遗策,无非是谁的底蕴高而已。

五比三这种比分,燕都也不是从来没打出来过,在和前三的比赛里,五比三算常态了。

“真的要起来了啊,雾都大。”

冬夏推开了上前安慰他的人,回首看了眼李想,默默在心中叹了口气。

他已经没有下一届了,六年级的他今年打完,面临的就是毕业。

燕都大进前三?

不跌出前六都不错了。

相较之下,真好啊雾都大,人才济济。

他真的很羡慕雾都大,能够获得李想这种怪物级别的战力。

虽说青少赛从不是一个人的舞台,但如果有李想的辅佐,燕都大的成绩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。

哪怕是最后一年,他也有勇气对燕都大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。

然后力排众议,把全新的燕都大交到李想手里。

为什么就不能是队友呢?

冬夏气得肝疼,尤其是看到自己不成器的队友们,六大前三人才济济,后三基本是捡他们不要的学生。

这就很糟心了。

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
他咕噜咕噜灌下去大半瓶水,擦掉头上细密的汗珠,身体这才好受了一些。

……

比赛结束时间是在中午的十二点半。

为了庆祝单打全胜,二十五分全拿到,徐鹤带着众人去了燕都有名的一家私人厨房。

苏茜的身体情况正如李想所猜测的一样,确实是中暑了。

燕都的高温天气加上淋雨导致失衡的体温,一下子击垮了这个“弱女子”。

“学弟,我好可怜啊。”

坐在李想边上的她看着满桌子佳肴,却一点胃口都没有,看上去可怜兮兮的。

“是吗?”

李想一边咀嚼着,一边眨了眨眼,筷子一刻不停。

“……好过分啊你!”

苏茜咬牙切齿,懒得再搭理这个没良心的学弟,找柏香撒娇去了。

李想耸肩,侧头去看不知道在干嘛的宋桀,“你不吃?”

这小伙子一个劲儿地闷头喝果汁,怪得很。

“我不是很饿。”

宋桀笑了笑,看着众人动筷,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“你家吃饭分餐制?”

李想像是意识到了什么,低声在他耳旁问道。

有一些家庭吃饭是分餐制的,即在一开始就把食物均匀分给每个人。

过往校队聚餐,也一般是分成一份一份的,像这种合餐制极少。

现在回想起来,每次合餐宋桀总是用两副筷子,也往往第一个动筷,吃一点就不吃了。

宋桀犹豫了一下,点点头,“我家分餐好多年了,习惯了。”

他压低声音,在李想耳旁道:“差不多,从在我妈妈过世的时候开始。”

“嘿诶……”

李想悄悄放下筷子。

记得白毛少年的妈妈好像是因一种罕见的疾病过世的,在他很小的时候。

比较关键的是,这种疾病具有遗传性,宋桀那不同寻常的白发和过于苍白的肤色便是由此。

似乎女性遗传的概率还会更高一些,宋桀的姐姐安雅最近这两年也是体检常客。

如果发病不及时治疗,死亡的概率很大。

又因为病例较少,目前没有研发出专门的特效药,只能靠一些李想听都没听过的药物抑制。

可怜的两姐弟。

李想忍不住摸了摸宋桀的脑袋,这小孩儿偶尔是真让人心疼。

“别摸我头发。”

宋桀不善地把他手打开。

饭后。

照例要在燕都一轮游。

李想对诸夏的古老文化还是比较感兴趣的,便随着大部队,跑去皇宫逛了一圈。

又在皇陵走了走。

最终发现,这些景区和前世的区别不大,只是把屋檐上的一些神兽换成了小精灵。

墙上的壁画也变成了小精灵和人类而已。

李想看了一会儿,本以为是什么预言,或者历史的记录。

没想到全是那种“孔融让梨”之类的小故事?

大部分都在歌颂小精灵和人类的友谊。

结合皇室成员的信仰——凤王。

这舔凤王的想法不要太明显。

李想发现,这里就连龙袍也变成了凤袍,只是绣的比较抽象,不仔细看,一时半会儿还认不住出来。

“听说这件衣服,是用凤王的羽毛织的,火烧不烂,刀枪不破。”

宋桀悄咪咪透露。

他这话一说,边上的炽焰咆哮虎整明白后,立即蠢蠢欲动起来了。

火烧不烂?

五千度高温看你烂不烂!

“想什么呢!”

李想一巴掌拍在它胳膊上,“打算把你的训练家送进去啊?”

“咔嗷。”

炽焰咆哮虎笑嘻嘻地挠了挠脸。

这家伙应该是不敢的,更何况凤袍外也有能量罩防着。

李想拔了一撮虎毛,任由阿福在那儿痛得嗷嗷叫,心想这玩意儿应该不至于是凤王羽毛织的。

哪怕是也不可能全都由凤王羽毛构成。

“传说中在黑暗时代,黎明破晓之际,凤王将这件衣服赠予了一个人类,诸夏的最后一个王朝就是他创建的。”

宋桀生怕李想不知道历史,跟个导游一样,在边上说个不停。

黑暗时代?

李想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词汇,但在网上所能查到的资料极其有限,它就像海贼王里失落的历史一样,被埋葬了。

“这件衣服是凤王给的?”

他转头问道。

“传说,传说里是这样,最后王朝几百年蝇营狗苟,编造历史和来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。”

宋桀如此回复,在联盟未出现之前,这个世界是烂透了的。

直到联盟将这些家伙都碾过去,世界才逐渐变得“美好”起来。

说起黑暗时代。

李想知道某个被他遗忘在脑后的小伙子,更有话语权一些。

他最近二十四小时开机,就等着林枫给他打电话,可既然没打,证明林枫没有遇到雪拉比。

好可惜。

……

回校。

夏季赛结束后,是长达两个半月的“假期”。

校方似乎想让他去招生,去勾引这届青训营的毕业生,听说有好几个人才。

分数没他高,但也非常厉害。

然而。

李想必须得回家了。

再不回去半年没见到自家宝贝儿子的殷女士,说不定会和他断绝母子关系。

徐鹤那边好像没办法做主,他便亲自去找白婉华,向她提出了申请。

白婉华能有什么好说的。

李想毕竟才十五岁,都未成年,回家省亲很正常。

所以哪怕有人想留一留李想,她也没同意。

至于恶魔猫脑子的事情,定好的医院在魔都,等哪天有空过去就行。

林枫那边。

确确实实没能再遇上雪拉比,他的包裹倒是已经寄来了。

五个玻璃瓶,里面是绿色的液体,看上去让人觉得像苹果味的汽水。

口感也像。

林枫说每天喝五十毫升,喝一个星期就够了,再多容易出问题。

如此。

李想带着行李,和他的小精灵们,一个人坐上了回青城的飞机。

宋桀在青城可没有亲戚,自然不会和他一起回去。

再说这小伙子还得应付他在饲育家学校上学的姐姐。

顺带一提。

他的沙基拉斯在长久的不懈努力下,终于进化成了完全体。

——扬沙特性,沙漠暴君班基拉斯。

综合战斗力直接暴涨好几个等级。

李想是很高兴的,因为他可以白嫖到一只准神,宋桀的小精灵他还不是想怎么rua就这么rua?

这只班基拉斯性格也是非常有趣,好像又变回了一开始那个喜欢东啃西啃的小恐龙,经常对家里地器械进行各种糟蹋。

都说准神耗钱。

李想觉得确实如此,每个月光家具和装修计划都不知道多少钱了。

相比之下,只喜欢打电动,偶尔砸几个键盘鼠标的巨金怪简直是天使。

如果超级进化后能听话的话,就更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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