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五章 果然出事了

作品:《我在大宋整挺好

自从逃了小霸王周通之后,牛皋练兵的方式完全改变了。之前以阵法操练为主,如今却是日日实战。

如今的天赐军士卒,每日里都会分做两伙,一伙扮盗贼,一伙摆开鸳鸯阵。双方都是熟知鸳鸯阵细节的,这样厮杀起来更能检验出阵法的漏洞与不足。

老牛拍着胸脯保证,若是再次对阵那十三名盗寇的话,定能一人不伤将其全部诛杀。

盘恒了一会儿,十一哥便带着百花与小沫上了马车。

再不进城,城门就要关闭了。

刚回到别院,那名派去盯梢刘选的士卒连忙迎了上来。

正如田十一所料,自己与方百花走后,刘选果然直奔烟雨楼而去。这刘选,分明就是又在用苦肉计。

那士卒名叫吴春夏,为人颇为精明。因为小狗子和牛通都不在,牛小沫又是女孩子,所以田十一近来一直将他带在身边。

吴春夏本人一直认为自己的名字不吉利,因为没有春夏便只剩下秋冬了,颇为凄凉和肃杀。好在十一哥为其注解了一番,秋天不正是收获的季节吗?不需春夏的劳作便可享受秋天的收成与冬日的悠闲,如此好事又哪里寻去?

吴春夏听后高兴了好些天,觉得十一哥果真是天底下最有学问的人。可惜这最有学问的人,此时仍是认不全大宋朝的文字,写起来就更是吃力了。

吴春夏是很能干的,不仅发现了刘选的猫腻,而且打探了烟雨楼近来的一些事情。

也许这就是同一公司之内,职位相同却有人月薪三千,有人年薪十万的原因吧。

自西楼开张以后,烟雨楼的生意一落千丈。烟雨楼的孙掌柜连忙打听西楼的经营办法,随即同样推出了会员卡、代金券、送菜券等等业务,怎奈跟在别人身后,总是只能吃些残羹冷饭。

对于这些事,田十一并不在意。这类经营模式本来就没什么秘密,轻易便能被学了去,最主要的还是要酒菜好吃才行。

烟雨楼孙掌柜见生意依旧不敌西楼,便也弄了个雅间出来,还高价寻了位“博学”的大儒,出了一副所谓的“绝对”。

哪成想那对联挂出去当天,就被人连着对出了六次,还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出来的,没把孙掌柜哭死,立马撤了对子,然后去找那位大儒要说法去了。

田十一想了想,感觉有些不放心,立马出门直奔西楼而去。

刘选的苦肉计没有得逞,烟雨楼绝不会就此甘心,一定还会有其他的诡计。为了避免那位孙掌柜用出些下三滥的手段,十一哥觉得今晚还是到酒楼里看着比较好。

烟雨楼既然选择出手,十一哥自然要反击,看来一直备着的手段可以用了。

与其他朝代比起来,大宋朝的百姓算是最幸福的了。可以随意穿州过府自不必说,没有宵禁这一点,几乎就能羡慕死民国向上的五千年。

也正是因为这一点,大宋朝商业繁荣,可称是历史上最富有的朝代。

都说强汉盛唐弱宋,田十一向来嗤之以鼻。宋朝的经济是最繁荣的、科技是最发达的、文化是最昌盛的、艺术是最高深的、人民生活水平是最富裕的。当然,眼下是差了点,因为正处于北宋的最低点,南宋的繁荣还遥遥无期,

一个朝代是否强盛,又怎么能只以军事力量和疆土来论呢?

踏着暮色,田十一来到自己的西楼。

没有宵禁就是好,西楼每日都要到戌时未才会打烊,就是工作人员累了些,所以十一哥给出了别家酒楼三倍的工钱,而且还有串休制度。若要论起人性化管理来,整个大宋没有哪家能够比得上西楼。

田十一进了西楼,直接去找濮成,问他自己安排的臭豆腐是不是一直在做。

听到臭豆腐三个字,濮成皱起了眉头。

“十一哥,那东西吃起来到是不错,只是那味道嗅着实在是不敢恭维。您还不让卖,每天做出来的臭豆腐都是自家人消化的,老濮现在去茅厕都比以往臭了许多。”

哈哈笑了几声,田十一小声问道:“烟雨楼旁边的那家铺子已经盘下来了吧?”

听到烟雨楼三个字,濮成立即郑重起来,点头示意一切都按十一哥的要求安排好了。

“准备一下吧,如果烟雨楼真来挑衅的话,就把铺子支起来。臭豆腐虽好,却不能天天吃,杭州城的食客们就快要品尝到盖世美味了。”十一哥拽拽地说道。

濮成心领神会,知道这是快要与烟雨楼正式开战了。

如今但凡十一哥安排下去的事情,从来没人问为什么,都是直接照做的。时间早已证明,听十一哥的准没错。

也只有平道仁这种新加入的小白,才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来,如今也是尝到了苦果,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违背十一哥的命令了。

“快来人……快来人……”

二楼突然人有叫了起来。

田十一与濮成对视一眼,连忙直奔二楼而去。

“不行了,这人不行了,应该是中毒了……”

也不知是谁大声叫着。

田十一老远一看就知道坏了,那人双眼上翻,黑眼仁都快翻进后脑勺里面去了。

此时绝不能让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躺着,田十一连忙下令将人抢到没人的屋子里抢救。

这边去抬人,立即跑出几个闲汉来阻止,还试着想要煽动食客们跟着起哄。

跟在十一哥身边的,基本上都是天赐军的士卒。吴春夏一个眼神,那几个来阻止抬人的闲汉,立即遭遇了不同的厄运。

有的被踩了脚,骨头都被踩得“咯嘣”一声;有的被救人的酒楼伙计不小心给撞飞到旁边的卡座里,有的甚至被抬着人突然站起来的伙计,一个脑瓜顶顶在下颌上,当即晕了过去,直接也被抬了出来。

酒楼里乱成一片,好在人是抢出来了。

那人仅有二十余岁,穿了件青色粗布袍子,一看就是穷苦人家的出身,此时竟是已经死透了。手机端一秒記住\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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