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3章 原来,你还记得我?
作品:《逆袭1988》王林抱着李文娟从鸽群中跑了出来。
巴黎的鸽子是出了名的不怕人,一群群的扇着翅膀跟了过来。
王林急忙问道:“文娟,你怎么了?”
李文娟急得跳脚:“姐夫,我脸上有鸽粪。”
王林一听便大笑不止:“我还以为你眼睛被鸽子吃了呢!鸟粪而已,洗洗就好。你这叫走鸽屎运了!”
“哎呀,好糗啊!”李文娟跺着脚叫道,“姐夫,快帮我洗一洗啊!”
王林拿开她的手一看,笑道:“还好,鸽粪只是掉在你的头发上。”
李文娟头发很长,刚才撒面包碎的时候,头发飞扬起来,挡住了她的脸,不知道哪只鸽子的一泡黄白之物,掉到了她的头上,正好被头发接住了。
王林拿出水瓶,倒了些水在手里,帮她清洗干净。
林妹妹笑道:“文娟,你有鸽子缘,说不定你要走大运了。”
李文娟道:“哎呀,气死我了,亏了我还来喂它们吃面包!算了,不喂了。很多事情,真的是想象起来很美好,但真正来做的话,却是一团糟。”
王林道:“这就好比城里人,看乡下人农耕,觉得很好玩,殊不知那是世间最辛苦的活。没有谁会觉得农忙时节是好玩的。”
李文娟道:“还是逛街购物好玩。”
林妹妹抿嘴笑道:“我们还是去逛街吧!”
李文娟将手里的法棍捏碎,全部扔了出去。
这下不得了,那群鸽子哗啦啦扑了过来争食吃。
李文娟吓得一声尖叫,往王林怀里躲。
王林一把将她抱住,张开双臂护住了她的头。
“姐夫,我好怕!”李文娟其实一点也不害怕,但她就是故意靠近王林怀里。
闻着王林身上淡淡的烟草香味,李文娟心里无比的踏实。
王林护着她离开。
一行人到香榭丽舍大街来逛。
正是傍晚时分,落日余晖。
王林想到香榭丽舍大街,脑海里总会浮现很多著名的文学或是歌曲画面,比如周董唱的“香榭的落叶”,或是乔·达辛的歌曲“eshams-lyses”中唱的“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有你想要的一切”。
开阔的大道常年洒满阳光,奢侈品大牌门店林立,并且一直营业到晚上11点,是一条旅游观景、购物的理想之地。
从协和广场开始一直走到凯旋门,再从凯旋门走到协和广场。
香榭丽舍大街的标志性建筑是拿破仑一世建造的凯旋门,以纪念他的战斗胜利。
如今,凯旋门成为巴黎之旅必去的目的地之一。
凯旋门是可以登顶的,王林他们上次来,只是匆匆路过,并没有细看。
登顶需要走楼梯,两旁可以看到一些伟大的雕塑。
从上面可以俯瞰美丽的香榭丽舍大街和艾菲尔铁塔还有巴黎全景,就像置身于法国电影中一样。因为它是游客最受欢迎的景点之一,所以人特别多。
清晨或日落时参观,可以避开大量人群,王林他们这次来的时候,正好人少,便排队登上了凯旋门顶部。
王林站在凯旋门的顶部,想象着茶花女玛格丽特坐着马车前往剧院的景象,那个喜欢戴着一朵茶女的风尘女子,给巴黎的天空涂抹上了一层浪漫的色彩。
从迪斯尼商店前面前往塞纳河的方向走,便可以来到蒙田大道。这条街是奢侈品牌商店聚集的地方。这里有ior、'鞋、纪梵希的,oee的优质皮包等等。
蒙田大道装点有五颜六色的彩灯,与红色照明的香榭丽舍大街相对。
王林他们走进纪梵希的服装店。
李文娟大致看了一眼,便挑出两件衣服来,在王林身上比划。
营业员过来推销。
这边的营业员早就学精了,先看后听,便知道王林他们是华人。她们也知道,东方人能出国旅游的都是有钱人,于是很有耐心的介绍起这些款式来。
李文娟的英语说得也很流利,可以和人做简单的交流。
这几年来,她对服装的面料、款式、设计、针线,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研究。
一看这些衣服,李文娟就知道这是用什么面料做的,工艺如何。
再一看价格,李文娟扑哧笑道:“姐夫,就这样的衣服,我们秀之林能卖80块钱都了不起了,他们这边却要卖1800块人民币。”
王林道:“这叫品牌的溢价,而且巴黎的消费水平,比我们申城要高得多。”
“那也太贵了吧?”李文娟道,“我本来是想买件衣服给你当礼物,没想到这么贵。不买了!”
王林失笑道:“你买礼物给我吗?那太难得了!1800也算太贵,你买得起吧?”
“我买是买得起,但这么一件衣服,卖这么贵,我要是不知道它的真实价值也就算了,我现在知道了还买,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。”
王林哈哈一笑:“好吧,那回家你亲自给我设计,给我做一件吧!”
李文娟把手里的衣服放回架子上。
她的目光,忽然落在一条皮带上,拿起来看了看标价,心里算了下汇率,这条皮带要3000多元人民币。
“姐夫,我买条皮带给你吧!”李文娟说道。
王林道:“1800元的衣服你舍不得,3280元的皮带你又会得了?”
“衣服我会做,但皮带我做不出来啊!”李文娟笑道,“我要是会做皮带,我也不会买他家的了。不过皮带真的很好看,姐夫,你试一试?”
她一边说,一边拿着皮带,围在王林腰间比划了一下:“挺好看的。”
林妹妹偏着头看看:“嗯,不错,和王林的气质挺相配的。”
王林看看材质,这是一条鳄鱼皮的腰带,至于是不是真的,那就不知道了,现代工艺,仿造能力特别强,什么材质都能仿出来。别说这样的皮质了,便是古董,想造假的话也容易得很。
像这样的大品牌专卖店,一般都是直营店,公司当然不会造假,但店员却有可能狸猫换太子。
李文娟拿着皮带买了单,当即便送给了王林:“姐夫,这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个礼物,是不是?”
“不算吧?你以前也送过礼物给我。”
“以前的礼物我并没有花多少钱买。这个礼物却是我花钱买的,而且花的是我的工资。”
“你能送我礼物,姐夫很感动,谢谢你,文娟。”
“嘻!你送我的礼物更多啦!不用谢我。”
林妹妹道:“王林也送我不少礼物,我是不是也要买个礼物回赠给他呢?我想想,我送什么好?”
李文娟笑道:“你送手表啊!你看我姐夫戴的这块表,还是国产的呢!”
王林摆摆手:“我这表挺好的,不用换。手表就是用来看个时间,不用太过讲究。”
林妹妹道:“要不,我送条领带给你?”
王林说道:“领带好!”
他最怕别人送手表,而他又不想换掉。
上次唐嫣送他一块劳力士,结果他也没有戴过。
或许唐嫣就是因为这些原因,才感觉到王林不喜欢自己吧?
要俘获一个女人的芳心是一件极难的事情。
但要伤害一个女人的心,往往只需要一个小动作。
王林不想再伤害林妹妹的心。
虽然他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感受到林妹妹对自己是不是真心。
林妹妹买了一条领带,一千多元人民币,倒也中规中矩。
王林笑道:“不得了,你们都送我礼物,那我是不是也得回赠啊?”
林妹妹嫣然一笑:“不然呢?你以为我和文娟有这么大方吗?我们这叫抛砖引玉!你回赠我们的,肯定要比我们送给你的更好。文娟,你说是不是?”
李文娟咯咯笑道:“对啊!姐夫,我送我们什么?”
王林豪气的将大手一挥:“可着整个巴黎,随便你们挑!”
李文娟道:“我们刚才经过的那幢房子挺不错!”
王林瞪眼道:“那是凡尔赛宫,是皇宫!你想得真美!”
林妹妹笑道:“文娟,你只能要一些他买得起的东西。”
李文娟道:“我开玩笑的啦!我什么也不缺!我所有的一切,都是姐夫给我的,我要是缺什么,跟姐夫说一声,他也会给我的。”
林妹妹啧啧两声:“这小姨子,真懂事!难怪你姐夫这么疼你。”
李文娟羞涩的笑了笑。
纪梵希的店铺里,除了卖衣服,还有香水和化妆品。
白兰拿起一瓶香水闻了闻,一看价格,吓得马上放下来。
每次逛街,她们三个模特和郭玲玲走在一起,自觉的和王林他们三人分开一段距离。
而忠叔离他们又要远一点,不紧不慢的看着就行,如果是进店铺,忠叔一般都会在外面等候。
出了店铺,他们又走进一家女装店逛衣服。
李文娟不仅是为了玩,而且也是为了学习巴黎的时尚之美。
这些奢侈品服装店里卖的什么款式?
哪些款式好看?哪些款式销量高?
这都是她们此行需要了解的。
人的审美,总是跟着眼光走,多看多学,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厉害。
李文娟现在的审美越来越高,跟她肯学有关系。
有些人逛遍了全世界,环游了全球,也只留下一堆回忆的相片。
而李文娟跟着王林出游,却在不停的学习和进步。
这也是王林欣赏和喜欢她的原因。
如果李文娟一直是那个懵懵懂懂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,那王林也不会这么喜欢她。
在迪奥的女装店里,王林一进门,就看到了一个漂亮的身影。
苏菲玛索!
王林只要一看到她的背影,就能认出她来。
毕竟和她共同度过一个欢愉的夜晚!
她的每一寸肌肤,对王林来说都不陌生。
这是一个美丽的令人魂牵梦萦的女人。
她也是王林唯一没有谈感情,只因为彼此的外貌相吸,便互相约了一个晚上的女人。
男人和女人之间,从第一眼开始,便已经确定是不是喜欢。
一见钟情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存在的,而且相当多。
颜值不能打动对方的时候,后续的追求多半也会变成无用功。
苏菲玛索正在照着镜子,在试一件衣服。
她扭过腰来,正好看到王林。
两人相视一笑。
“嘿!王林先生,你好。我们又在这里见面了。”苏菲玛索优雅的和王林抱了抱,“你陪着你的朋友来逛街吗?”
“是的,他们都是我的朋友,也是我的员工。”王林说道,“我们是来领略巴黎之美。你一个人吗?”
“嗯。”
“你男朋友呢?那个导演,是你男朋友吗?”
“是。”苏菲说道,“他跟朋友喝酒去了。”
“我们要不要去喝一杯?”王林问。
这个女人,王林拥有过以后,还想再次拥有。
苏菲白净俏丽的脸蛋上,浮现出一抹红晕:“好啊!”
王林对林妹妹道:“你们玩,我遇到个朋友,去谈事。”
林妹妹清冷的目光,注视着苏菲。
她在想这个女人跟王林的关系。
不过,林妹妹和李文娟都知道,王林是第一次来法国,跟这个法国女人也是刚刚认识,而且还是通过莱诺介绍的。
因此,她们并不会想到,王林和苏菲之间会有什么非同寻常的关系。
她们有克拉拉照顾,也只在巴黎繁华的地段活动,不会出什么事故。
王林嘱咐克拉拉一声,便和苏菲离开。
两人走远一些,王林道:“去天台酒吧?”
苏菲点点头:“那里的气氛很不错,我很喜欢。”
“你最近在拍什么电影?”
“没有。我最近很闲,没有什么戏拍。你看过我的电影?”
“看过,初吻第一部和第二部,还有今年夏天你出演的蓝色乐章也很不错。”
“狂野的爱和堕入地狱这两部电影,你不喜欢吗?”
“我不太喜欢这个导演的风格。当然你演得很好。不过你可以和更好的导演配戏,这样你的成就才能更高。”
“你对我的期望太高了吧?”苏菲嫣然一笑。
王林道:“人要给自己留一些期待!生活需要一点期待感。也许有一天,我们的期待能实现呢?”
这句话,是那天中午告别时,苏菲对王林说过的。
王林现在说出来,当然是为了勾起她的回忆。
果然,苏菲的脚步,果然滞了一滞。
她蓝色的大眼睛,定定的看着王林。
两人站在浪漫的香榭丽舍大道,彼此注视。
苏菲说道:“我忽然之间,不想喝酒了。”
“那你想做什么?”王林问,“听你的。”
“圣瑞吉斯?”
王林笑了:“原来,你还记得我!”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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