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7:笙笙,我们生个孩子吧

作品:《暗黑系暖婚

“医院就算没有我,也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,可你不一样,”他仰着头,伸出手拂她的侧脸,“你只有我。”

他眼里全是心疼:“我走了,你就一个人了。”

她扑过往,抱住他的脖子,脸埋在他脖颈,用力嗅了嗅,蹭了蹭:“好爱好你啊。”她歪着头,看着时瑾,“时医生,最近我不是很爱好这个世界,可是越来越爱好你。”

时瑾捧着她的脸,亲她,从额头到眉眼。

最近。

姜九笙越来越消极了,她拍哭戏的时候会走不出来,心情压抑很久,不拍戏的时候,一坐就是一天,也不说话,烟灰缸里的烟头越堆越多,到了晚上会梦醒,安息药已经不太管用了,要喝很多酒才干进睡,胃口也不太好。

这天,晚饭后,时瑾忽然说:“笙笙,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?”

若是以前,她定要欣喜若狂。

可现在,姜九笙却愣了一下,然后摇头:“不好。”

时瑾眉头一拧:“你不是爱好吗?”

姜九笙解释:“时瑾,我现在要吃药,不可以怀孕。”她细细看着时瑾,“你怎么了?”

他以前很不想要孩子的。

而且更怪的是,他最近把家里所有的刀和锋利的东西都锁起来,就是厅里的杯子烟灰缸都被收起来了,她走到哪他都要随着,连洗澡也不让锁着门,他就在门口守着,还保管着她所有的药。

时瑾没有答复。

姜九笙猜测:“你是不是怕我会伤害自己?”

他沉默。

确实是,天天都担惊受怕,怕他一个不留心,没有守住她,晚上都睡不安稳,她以前患过抑郁症,他也学过一点心理,严重的抑郁症患者,通常都伴随着自杀偏向。

何况,她有过前车之鉴,他当然杯弓蛇影,便想,假如有个孩子,她多了牵绊,便会不舍得,会迷恋。有个孩子,哄哄她开心都好。

姜九笙摇头:“我不会。”她郑重其事地说,“时瑾,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姜九笙了,不是那个拿到了一把刀就认为能切断所有苦楚的年纪,现在不一样了,现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,生命不易,还有,”她伸手,用指腹摩挲抚摩他的眉眼,“还有,碰到你,更不易。”

她惜命,更惜他。

得多有幸,才干在最美好的年纪里,遇见挚爱的人,往后,就算颠沛流离,就算命运不公,可只要想到还有他,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。

“时瑾,”她说,“我现在,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调剂。”

时瑾握住她的手,放在脸上,他轻轻地蹭她的手背:“那等杀青,我们往旅游好不好?”

姜九笙点头:“好啊。”

时瑾问她:“你想往哪里?”

“哪里都可以。”

等旅行回来,她就该苏醒了,该了断了,该彻彻底底地把回想里那根毒瘤连根拔起。

姜九笙杀青的那天,《三号打算》剧组给她办了一场很热烈的庆功宴,那天,谈墨宝也来了,抱着她喝得玉山颓倒,哭得撕心裂肺。

杀青的第二天,收拾行囊,出发。

时瑾带她往了枫城,离江北不算太远,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大海,有民谣清吧的城市,枫城气象特别,枫叶红得早。

这才七月,枫城便满城红叶。

时瑾与姜九笙离开后的第二天,江北就变天了,忽然连日阴雨,也是这几天,温家也不消停了。

云城温家内乱,闹得满城风雨,可谓一山不能容二虎,温家先出了个雷厉风行的温书甯,后又出了个野心勃勃的温诗好,这姨甥两早晚得撕破脸,这不,就是这几天了。

丁纯磊推门进办公室,将材料递上:“林总,嘉美风投的幕后的确是温书甯。”

果然,狡兔有三窟,嘉美风投就是温书甯最后的老巢。

林安之手握着钢笔,在纸上点了点,晕开几团墨色,他抬头:“把我要融资的消息发出往。”

“是。”

翌日,温氏代理董事长为了项目标启动资金,抛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于融资,由之前收购温书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额的嘉美风投,再次并进百分之五的股。

不想,才不到两天,温书甯竟以嘉美风投董事长的身份再次进主了银行董事,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,重新回来。

所有人都大跌眼镜,实在没想到,嘉美风投居然是温书甯名下的公司,她先前与sj’s合作案失败,从个人股份里拿出百分之二十用于融资,当时便是嘉美风投吃下了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东,可谁能想到,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个巢穴,也就等同于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,此番,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为项目融资,再次被嘉美风投并进。

温书甯一跃翻身,再次成为温氏银行的最大股东。

然而——

她董事长的位子还没有坐热,甥女温诗好检举她漏税,这一次,是证据确实,只是一笔很小的账目,一般来说,这么小的纰漏,就算闹到了法庭,温书甯被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,可偏偏温书甯由于教唆进室抢劫已经在缓刑期内,是以,根据律法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,犯新罪或者创造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,撤销缓刑,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创造的罪作出判决,按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履行的刑罚。

温书甯被撤销了缓刑,并且两罪并罚,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。公司对其进行职务侵占刑事控告,股份由股东协议处理,并进行强制转让。

变故来得猝不及防,温书甯锒铛进狱,温家银行再次重新洗牌,林安之与温诗好独大,各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,一同行使股东决策权。

云城看管所。

温诗好坐下,拿起眼前的电话。

隔着隔音玻璃会见,里面,温书甯一身囚衣,头发被剪短,素面朝天,脸色憔悴,她拿起了电话。

温诗好开口:“小姨。”

温书甯透过玻璃,逝世逝世盯着她:“你还有脸叫我小姨,是谁让我落到这步地步的!”

她好不轻易重新翻身,可却是黄粱一梦,刚爬到最高点,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狱,怎能不恨,怎能甘心。

温诗好只是笑了笑,语气随便,像平常一样:“成王败寇,这不是我们温家的祖训吗?”

温书甯气极,咬牙大喊:“温诗好!”

反观温诗好,老神在在的表情,不紧不慢地自话自说:“实在从一开端,我没想过踩着小姨你上位。”

温书甯逝世盯着她,眼睛里冒着两把火。

温诗好一只手拿着电话,一只手放在隔音玻璃前,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:“这几天,我也一直在想,是从什么时候开端,我动了这个动机的。”她顿了一下,抬头,“似乎是林安之抛出股份与嘉美风投融资的时候。”

四目相对,温书甯问:“你想说什么?”

温诗好一笑,拨了拨耳边的发,她说:“是借刀杀人,我被林安之当刀使了,是他在挖坑,让我埋了你,由于他也知道,除了温家的人,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账目,所以,他选在你缓刑期内融资,未几不少,恰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。”

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后,所剩百分之三十。

她也是百分之三十。

这时候,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往,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,与林安之并列为第一大股东,所以,不能让这忽然冒出来的嘉美风投挡了她的路,她得踩着温书甯才干上往。

而且刚恰好,所有事情都妥当了,万事俱备只欠东风,而这东风,就是她的一脚,都策划好了送她眼前,她哪有不踩一脚的道理。

温诗好敲着玻璃的手,一顿:“他似乎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产业,所以,她让你往上爬,等爬到最高了,再让我一脸把你踩下往。”

好个借刀杀人,他一滴血不沾,让温诗好焚巢捣穴,削草除根。

“呵。”温书甯笑了一声,“好啊,林安之。”

到头来,她养的这头狼,将她彻底吞食,他能忍所不能忍,能谋所不能谋,循循善诱,一招致命。

好啊。

斩草除根,不留一点余地。

够狠呢。

她仰头,大笑:“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笑着笑着,潸然泪下。

温诗好起身:“小姨,在里面,多保重。”

温书甯抬头,看着会见室外鲜明亮丽的女人,冷笑着:“先是你外公,然后是我,林安之要对付的是我们全部温家,下一个就是你了。”

温诗好脸上并无意外之色,好似胸有成竹,笃定又从容:“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来的资本跟你和外公斗?他一个艺人,赚得再多,也不可能吞得下我们全部温氏银行。”

温书甯愣了愣。

温诗好俯身,几乎贴着隔音玻璃:“他啊,和时瑾签了对赌协议。”

就是说,林安之背后的人,是时瑾。

倒也不意外。

温书甯站起来,眼力如炬:“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期瑾了。”他的背后,可不止秦家,深不可测着呢。

温诗好不认为意:“你说,假如我有措施牵制住时瑾,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?”

所以,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往了,谁还能跟她斗。

“呵。”

她笑了笑,放下电话,转身离开。

隔离玻璃那头,温书甯也笑了,等着吧,诗好,我等你来跟我作伴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等着看吧,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。

七月,是墨尔的雨季,倒不会磅礴大雨,是小雨绵绵,润物细无声,雨后的天空,是清淡的蔚蓝色,扑面而来的风,带着青草的味道,将全部城市荡涤,能沁人心脾。

墨尔地广人稀,有大片大片的草坪,草坪上,盖着一层的小平房,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,远处有山有水,有绿洲与麋鹿,处处布满着世外的散逸。

莫冰住的处所是一处名宿,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,是老师,为人热情好,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,叫teebor。

傍晚后,teebor跑来莫冰这边,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,teebor不会讲中文,念不出她的名字,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。

“bing,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,要不要过来?”teebor长得很高,又硬朗,站在门口,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,他是白人,五官深奥,很是帅气。

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:“好啊。”

“叫你父母亲一起往。”

“ok。”

随后,她拿了外套,与父母亲说好了,才出门。

teebor在外面等她,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,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,teebor忽然想起来,问她:“bing,你必定要回往吗?”

莫冰点头,用英文回:“我要回往陪我最好的朋友。”

teebor想了想:“那个唱摇滚的朋友?”

她嗯了一声,笑了笑。

teebor边走边看她,有点失落:“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。”

莫冰开朗地拍拍他的肩膀:“放心朋友,以后我来墨尔,必定来找你蹭饭。”

“……”

还能说什么,做不成男女朋友,也就只能做朋友了。

teebor很观赏莫冰,带了钦慕的那种,他爱好这个女孩满眼却依旧能笑靥如花,依旧待这个世界耻辱。

只是不知道,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。

“林总。”

“林总。”

丁纯磊喊了两声,林安之才回过神来,眼力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。

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,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见,有点于心不忍:“林总,航班时间快到了。”他警惕地提示,“您真的不往见见莫小姐吗?”

都多少次了,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,看完回往,就开端不要命地折腾自己,吸烟饮酒往逝世里作践身材。

诶,明明是心头肉,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?搞得伤筋动骨,一身的血迹斑斑。

林安之站在石展的小路上,看着远处的人影,自嘲地苦笑:“她看见我会哭,我不能让她见到我。”

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,只是好奇,见了会哭,不见呢?会不会躲起来哭?

枫城。

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,枫城景好,节奏很慢,有山有水,有小桥人家,有古镇楼台,倒是很合适定居旅游,时瑾带她往了很多处所,走走停停,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。

她最爱好的,还是枫城的清吧,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,时瑾便特地在那四周找了住所,由于往的次数多了,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,叫洛清,很健谈,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。

洛清爱好唱民谣情歌,听起来,有点沧桑,像有故事。

时瑾问姜九笙:“很爱好她?”

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,灯光很暗,她便取下的口罩,单手撑着下巴,举着羽觞喝了一口,说:“她很神秘。”

对于她以外的女人,时瑾兴趣都不大,并不予评价,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色彩俏丽的酒,好话劝着:“你不能再喝了,这虽是果酒,可后劲很大,会醉的,我往给你拿饮料。”

姜九笙说好。

时瑾往了吧台,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,听洛清的爱情民谣,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,有股子古韵,木桌木椅,水墨图画的屏风,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,连饮酒的杯子,也是铜樽。

她环顾左右时,看到一张熟悉的脸,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,他穿得随便,随和又儒雅。

竟不想,一市之长,也爱好歌谣酒吧。

姜九笙想了想,还是起身过往,打声招呼:“徐市长。”

徐平征有些讶异:“姜小姐。”

称呼都很套,也不失礼,毕竟不怎么熟悉,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,感到亲切,就是市长千金,有点一言难尽了。

姜九笙随便地问了一句:“来旅游吗?”

“是啊,顺便见见老朋友。”徐平征回问,“姜小姐呢?”语气温和,像个好性格的长辈。

姜九笙答:“来玩。”

徐平征笑得和气,端着前面色彩清透的酒,品了一口:“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,一点都没有变。”

他语气里,有感叹,还有悼念,盯着照片墙,他看着看着,竟怔怔出神。

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,整面的照片墙,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,问:“是故人?”

徐平征收回视线,浅笑:“是爱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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