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9章 人族对洪荒万族的基本态度

作品:《我是洪荒第一人

三人回到钓鱼岛,到紫阳阁处寻了玉秦,把十二个种族依附人族的处理结果汇报了一遍。

玉秦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,点了点头,对暴牙道:“你回来得正好,过两天和我去一趟龙族,哪里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泥鳅,需要教训教训。”

龙族?

暴牙三人有些惊讶,前段时间大爷还和祖龙九子碰了一下,在东海打得翻天覆地,数百万丈高的巨浪排空,影响到数百亿里外了海域,无数的海兽鱼族仓皇逃命,连钓鱼岛周围也突然多了许多鱼虾龟鳖

怎么转头玉秦又和龙族联系上了,听这口气,好像关系还不错的样子。

暴牙忙回答道:“是,到时招呼我一声就好。”

玉秦看他们惊讶的神态,笑着解释道:“大爷本就和青龙敖广有旧,前段时间又与祖龙九子不打不相识,吩咐我过两天给龙族回一次礼。”

“龙族中有些小子,年纪不大修为不高,心气却了不得,你和通臂的修为年纪与他们相差无几,正好切磋切磋。”

高歌在东海赤手空拳砸破了九龙戏珠大阵,把九条龙子打得贴贴服服,没了一点脾气,没过几天,两条老龙就在敖广的引荐下拜见了高歌。

玉秦身为紫阳阁阁主,负责管理钓鱼岛事务,自然得参与。

玉秦不过大罗初期,身上纯种麒麟的气息,自然瞒不过已经晋入大罗后期的老龙和敖广,两条老龙吹胡子瞪眼睛,差点就向玉秦动手,被高歌一个眼神镇压了下去。

两条老龙才清醒过来,同为先天三族,相互间相爱相杀数百万年,对对方种族都极为了解,稍一打量,就看出玉秦年纪甚小,不过数千万年岁,根本就没参与过三族大战。

但修为却已经晋入大罗初期后阶段,资质之好,进度之快,已经把龙族所有新生代天才都比下去了。

现在这些新生代,眼界甚高,看龙族的老龙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私下斥之为老朽不堪,一心想要恢复祖先的荣光,整天叫嚷着打上洪荒去,敢和他们对着干的,就是软骨龙。

龙族的老龙被这些小子气得爆肝,却又无法,遂有了请玉秦往龙族走一趟的提议,就是要去打击一番龙族的新生代,让他们知道,洪荒真正的天才,是怎么样的?

玉秦自然乐意,他早就偷偷摸摸抓了几只年轻的龙族给大爷做坐骑,本来还有所担心龙族的高层看法,现在却是可以放心了。

何况,作为麒麟,能光明正大地教训龙族的小子,是何等的快意之事,自然满口应承。

敖广自然也赞成,自他见到高歌后,就打消了龙族上岸的念头,并且转换得彻底,成了极力反对战争的主和派。

就是因为他的转变,引起龙族高层的疑虑,希望知道是什么让一个好战的中生代领袖,变得退缩不前,信心全无,才有了这次九子围攻高歌。

结果自然是震撼的,祖龙九子也是大罗后期,比起龙族存活的几头老龙差点也有限,可就九龙齐上,再加上阵法加持,也奈何不了人家赤手空拳。

几头心有不甘,支持年轻龙族的主战派老龙,当即闭关修炼,不问俗事。

龙族高层中,主和派占据了绝对上风,才有了两条老龙对高歌的拜访。

毕竟,龙族中不管是主战派,还是主和派,都是想要上岸,重回洪荒。

东海偏于一隅,虽不能说贫瘠,但比起多姿多彩的洪荒大陆,逊色了几个等级却是有的,海族中虽高手不少,但大部分却是愚昧不堪,如何能比洪荒大陆人杰地灵,天才辈出,各领风骚。

只是主战派的方式是杀回去,最少占据洪荒一块领地,成为洪荒大族,再沿着洪荒水系不断渗透,最后达到控制洪荒水系的目的。

而主和派却觉得自己亲自上阵,风险太大,龙族已经承担不了这样的大风险,他们想和洪荒大族或者天庭合作,把洪荒万族对龙族的压力,转移到合作伙伴身上,然后安心经营洪荒水系,为此,不惜付出一些代价。

高歌自然欢迎龙族的投靠,龙族投靠人族,自然比投靠天庭会有更多的优待,对人族来说,多一个强力附庸,是天大的好事,征战洪荒的把握又大了几分。

只是,此刻的龙族并不是想投靠人族,而是想投靠高歌,投靠玄门。

他们认为,人族也不过是高歌的附庸之一,他们和投靠了高歌的龙族一样,实力还比不过龙族能,在高歌面前,龙族自认为地位应该比人族要高。

高歌对龙族的这种想法心知肚明,却一时间不好解释,反正只要投靠过来,后续如何,大有操作空间。

随着时间的推移,人族领地的扩大,人族的实力增长迅猛,要不了多久,就会超过龙族,到时,龙族对上人族,就没有这样的傲气,被人族折服,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。

而高歌,对人族却是充满了信心,要说玩心眼,人族的小老头子们,能把这些大个子玩得连祖龙是谁都忘了,想要跟人族平起平坐,实在是有些想当然。

现在的人族,可没有什么龙图腾、狼图腾崇拜,从祖庭到部落,从大罗到小儿,个个心高气傲。

狼,口感差了些,只能烧烤,还得多加调料,否则难以下咽。

龙,哇!流口水了,听说罗大吃货吃了一只,直接就长了一个小境界,等我长大了,也要弄一只来吃吃,味道肯定不错!

这就是现在人族对洪荒万族的基本态度,除了有些人形的猿猴类生灵不吃,其他种族的生灵,很自然就被人族衡量成能增长多大力气、增进多少法力、提高多少境界。

至于说崇拜,那是没有的,连老祖、圣师也只是尊敬,从来就没有崇拜这么一回事。

洪荒大部分种族,对这做法并不反感,大家都是这么做的,占其地,随之必定是食其肉。

区别就在于,人族特爱吃。

其他种族,了不起烤烤肉,煮煮汤,很多自诩蛮横威武的,还生吃硬嚼,要的就是那骨子血腥味。

但人族把吃当成了一种享受,一种虔诚的练功态度,一种思想境界。

什么种族生灵的肉该蒸?什么灵兽的肉该烤?哪个部位的肉可以爆炒?应该加些什么调料等等,有许多人在研究。

修炼之余,给亲朋好友露一手,吹吹自己吃过什么什么肉,成了许多人显摆自己能力的方式之一。

高歌不知道这情况是好是坏,这吃货的威力,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前世所了解,血肉食炼篇,已经被人族每家每户所熟知,并且加入了无数的修正理解,当作传家秘笈一代代传承。

人族中,要论什么道法最普及,当属此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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