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日子,随着唱片回款不断到账,传奇唱片账户中的资金逐渐充裕起来,不复之前连首印费都凑不齐的窘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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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入账的资金,并不都是属于传奇唱片,其中有相当一部分,需要分账给钱仲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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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传奇唱片创办伊始,钱仲武就把自己公司创始人的身份,与歌手身份,严格分割开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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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创始人,钱仲武拥有传奇唱片百分之百的股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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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这个股份,并不是由钱仲武直接持有,而是通过一家设立在开曼群岛的投资公司,转了一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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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家投资公司,自然也在钱仲武的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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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宁愿多缴一笔税费,也要转这一手,是因为钱仲武暂时不想让自己公司老板,和歌手这两个身份,太过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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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个考虑,也是未雨绸缪,为以后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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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奇唱片成立之后,总经理赵雅涵代表公司,与钱仲武签订歌手合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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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份合约中,钱仲武作为歌手,能够拿到15%的唱片分成;又以词曲作者的身份,再拿10%(词曲各5%);另外,如果钱仲武自己担任唱片制作人的话,还能拿到10%的分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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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说,如果一张唱片,由钱仲武自写自唱自己制作,一共能拿到35%的分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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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当下的港岛歌坛,歌手的分成,一般都在10%以下,能够拿到15%以上的,只有许冠杰、林子翔、甄妮等寥寥数人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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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,许冠杰和甄妮,也和钱仲武一样,都成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,自己当老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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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曲作者,在唱片公司那里,都拿不到唱片分成,只有一笔版权费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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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人,只有像黄占、顾家辉这样的顶级音乐制作人才有可能,拿到唱片分成,一般也只有5%,甚至更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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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钱仲武这样,能够以歌手、词曲作者、制作人三个身份,都能拿唱片分成的,在目前的港岛歌坛,绝无仅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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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因为,唱片公司就是他的,这些分成,不过是左手转右手的事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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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宁愿再多缴一笔税费,也要分这么清,也主要是为了以后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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