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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黛吃了一惊,没有想到会被错认。



し0。

她摘下戴着的墨镜,表明自己的身份。

“村里就虎妞会这么打扮哩。”乡亲有些失望,“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,也不见虎妞回来看看。

天气热喽,可不能放久。

再说了,人又是那样死的,按照风俗明天就得下葬了。”

他在鞋底上敲了敲烟锅,神情略带惆怅地再抽起来。

原始的烟味顺着飘过来,温黛本身对烟味就敏感,一不留神就呛得眼泪一把。

另一个老乡骂抽烟的,“人家城里娃娃哪儿受得了你那土烟的味道,一看就是第一次来乡下。”

老乡看她咳的脸都红了,可怜巴巴的,不舍也把家伙收拾起来,搁在腰里别着。

温黛缓过来之后,不好意思得笑,“我也不是第一次来乡下。”

她曾经在乡下呆了三年,赤脚走在田埂上,下河,上山,跟只野生猴子一样四处乱窜。

说出去估计都没有人会相信,温家的掌上明珠,曾经是个乡下野丫头。

老乡带着她去灵堂,夏母——那个憨厚的女人,如今变成了一张肃穆的黑白照片。

温黛手持三支檀香,端端正正得鞠三个躬。

元思逸说得对,不管是不是跟她有关,夏母死了。

她有愧。

行礼之后,她去随礼。

一个学生用的作业本,上面稀稀拉拉写了一些人名,一看就是村里的。

温黛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,却没有写上自己的名字。

负责收账的人,打开信封,两只眼珠子顿时就直了。

“姑姑姑姑姑娘,你没有给错?”

温黛将墨镜戴上去,遮住自己微红的双眼,“小小心意。

这是她应得的。”

十万块,能够让夏母有个体面的葬礼了。

她转身准备走,跨出门槛的时候,那个记账的追出来,“姑姑娘,今晚上当大事,你不留下来吃个白事饭再走?”

温黛轻轻摆手,高跟鞋踩在上路上歪歪扭扭,干脆脱下来拎在手腕上,赤着脚走在杂草丛生的泥路上。

大胆的作风,看得记账的小青年好半天没有回神。

直到,一辆黑色大越野停在夏家门前。

本来就不宽裕的一条路,被大块头给挡得严严实实,也挡住了小青年看美人的视线。

“这儿不准停车!”

明天三四点,夏婶就要起灵,停在这儿挡事儿!

要是耽误了吉时,他不被村里的老人儿骂得掉层皮来。

小青年硬着头皮上去。

车门推开,一双锃亮的皮鞋落地,从车厢里面微微躬身出来的是一位戴着墨镜的男人。

个头很高,往哪儿一站,如松如柏。

他不说话,冷酷的气息呈方圆蔓延开。

小青年竟然一下子认了怂,两条腿像生了根,不敢往前再迈一步。

这个村里,哪儿会有这种人物?

像啥呢?

他脑子里想到的,全是戏台子里龙啊凤啊,皇帝将军之类的人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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